欺騙不只關乎對錯。無心的錯誤所造成的誤導固然讓人不悅,但遠比不上受人欺騙那麼糟。替陌生人誠心誠意指路卻指錯了方向,或秘書誠心誠意發出開會通知卻寫錯了日期,這些都不是欺騙;認真工作卻表現不好,雖讓人惱火,但不是欺騙。欺騙指的,是一種故意的誤導,這種人的虛偽是處心積慮的,刻意去破壞、傷害或扭曲別人的計畫和能力,以致傷害了信任,以及未來雙方的關係。欺騙不能被當作輕微或不重要的失德而已。欺騙者不把別人當作道德上平等的人:他們免除自己應負的責任。欺騙是許多重大罪行的核心。(摘自信任的力量)
欺騙是一開始就知道這件事情是錯誤的,但仍然試圖矇騙,直到被人揭發之後,再以道歉掩蓋過錯
有些人認為只要犯了錯,說聲道歉就代表自己的誠意、反而指責不說道歉的人,是沒有誠心悔過的人。但問題的重點不是道歉,而是欺騙。盡可能不要欺騙,就算是做錯事情仍然情有可原,只要出發點是良善的,還是能夠得到人們的原諒及諒解。但欺騙則不然,原因是欺騙是一開始就知道這件事情是錯誤的,但仍然試圖矇騙,直到被人揭發之後,再以道歉掩蓋過錯,強調犯錯道歉是一種美德,卻忽略到欺騙不能被當作輕微或不重要的失德,是相當重大的罪行。只要是人都會犯錯,但出發點是否良善卻至關重要。就如同誠心誠意指路卻指錯了方向,跟故意指錯方向,雖然造成同樣的結果。但出發點是良善的,想要幫助別人,但卻因自己不熟悉路況。反而害了問路的人,走了許多冤枉路。和一開始就故意指錯方向,讓問路的人,走了許多冤枉路,前者行為可以原諒,後者的作為卻令人憤慨。差別僅在於無心或有意。
天底下沒有不犯錯的人,但如果明知是錯,卻仍然故意為之,就不可原諒
天底下沒有不犯錯的人,但如果明知是錯,卻仍然故意為之,就不可原諒。例如詐騙集團橫行。詐騙了許多民眾的金錢,這些詐騙集團份子,難道不知道自己的所作所為是錯誤及傷天害理的事情,只為了獲取不勞而獲的不法利益,泯滅良心。既便事跡敗露,為了脫罪,假意悔改,但詐騙行徑還是極不可取,這種人就是不可原諒之人。人只要誠心悔改,就能夠得到眾人的寬恕與原諒。但一而再的說謊、欺騙,道歉就沒有多大實質意義。因為已經造成別人的傷害,很難彌補與弭平。
信任是人際交往的基石,沒有信任,友誼就很難穩固
朋友在質,不在量
我對交友的觀點是"朋友在質,不在量"為什麼我要寫文,公開在部落格發佈。而不是撰寫私人日記,只有自己可以觀看,別人都無法看到。原因還是培養信任度。我不怕得罪人,明確表達我的看法、觀點與價值觀。以這種方式,反而能夠讓我交到價值觀、看法、觀念相近的朋友。不認同甚至排斥我的看法、觀念與價值觀的人,自然遠離,不想和我交往,而這就是我的目的。我只要明確表達自己的思想、觀念、信念與價值觀。篩選出我想交往的朋友,對我來說,這是好事,不是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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