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27日 星期日

傳銷公司的形象

一審判無罪!慶云遭控吸金 骨灰罈成本1千5竟賣4萬6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檢方調查發現骨灰罈成本約1500元,慶云自98年起,卻規定入會者須繳交1千元會費,並購買單價4萬6千元的骨灰罈且一次付清,才能獲得「經營權」開始拉下線,每拉一位可獲得8千元獎金,想退出則必須賠錢,並退還所有領取過的獎金。雖然慶云稱拉下線、衝業績為「圓夢計畫」,但檢方發現因骨灰罈為一次性商品,轉賣不易,需不斷拉下線,許多會員血本無歸,而慶云至103年6月為止已獲利逾79億元。一審法官認為,慶云公司以量制價,骨灰罐售價與市價相比,並未明顯過高,且有些會員確實將骨灰罈用於往生親人身上,因此判陳慶雲夫婦無罪。(摘自網路)

只要有商品買賣,在法律層面就不是詐騙。但不代表慶雲的作法合乎道德


慶雲的作法就是金字塔式騙局,但只要有商品買賣,在法律層面就不是詐騙。但不代表慶雲的作法合乎道德。成本1500元的骨灰罈賣46000元的價格,這就是傳銷公司的作法,商品銷售的價格至少高出成本價20倍以上。假設慶雲公司撥出47000元的百分之七十的獎金給傳銷商。也就是撥出32900元的獎金。慶雲公司每賣一個骨灰罈,還賺14100元扣除成本2000元,慶雲每賣一個骨灰罈可以賺12100元。試問把商品價格調得極高,再撥獎金給傳銷商,有何意義可言。這還不包括生前契約的20.28萬元及契約價7.5萬元的其他收入來源。



慶雲的作法和台灣百分之九十的傳銷公司的作法極為相似,就是商品成本極低,以高價銷售商品,所以獎金制度再高,都沒有多大的意義

慶雲的作法和台灣百分之九十的傳銷公司的作法極為相似,就是商品成本極低,以高價銷售商品,所以獎金制度再高,都沒有多大的意義,因為羊毛出在羊身上。傳銷商品為什麼價格都很高,原因即在於把商品價格抬高,再用高獎金制度,誘使人加入傳銷。如果法官判慶雲的作法涉嫌吸金,全台灣百分之九十的傳銷公司都要關門,原因在於這些傳銷公司都是用同樣的手法吸金。傳銷在台灣經營了三十多年,負面新聞不斷,只要加入傳銷公司,購買商品,絕大多數都是賠錢,少數賺錢的傳銷商,就如同金字塔頂端的老鼠,藉著下線的加入賺取人頭費。這就是台灣傳銷的現狀。



傳銷在台灣的形象已經是老鼠過街,人人喊打


傳銷在台灣的形象已經是"老鼠過街,人人喊打"。但因為傳銷是介於合法與非法之間,所以只要不被判刑,就算是成本1500元的骨灰罈,賣到10萬元,又有何不可。傳銷找下線的伎倆大同小異,就是騙人去會場聽課,然後藉著會場的氛圍洗腦。如果以前完全沒有接觸傳銷的人,很容易被騙上當。如果想要加入的傳銷商沒錢,傳銷商會找信用貸款公司幫沒錢加入的人貸款。只要年滿二十歲,無不良欠款記錄、半年的存款記錄,就可以貸款。等到新進傳銷商加入之後,不斷的上課洗腦,要這些新進傳銷商用同樣的方式找親朋好友前去聽傳銷事業說明會。但因為傳銷所賣的商品,大多不是必需品,沒有急迫性。所以一定要用欺騙的手法,盡可能要前來聽傳銷事業說明會的潛在傳銷商當場加入。不能夠讓他有考慮的時間。




台灣傳銷公司的商品,絕大多數都是成本低廉的商品,高價販售。所以再高的獎金制度,都只是騙人加入的伎倆

台灣傳銷公司的商品,絕大多數都是成本低廉的商品,高價販售。所以再高的獎金制度,都只是騙人加入的伎倆。如果周遭朋友加入傳銷或資金盤,要找你去上課聽傳銷事業說明會,要嚴加拒絕,因為這不是幫你,而是害你。傳銷產業已經是夕陽產業,營業額停滯不前,而且會逐年滑落。網路世代,資訊流通迅速。這會造成傳銷騙人的伎倆加速的傳播。只要上網搜尋傳銷,就會看到一大堆的負面新聞及評價。僅有極少數的正面報導及評價,而且極有可能是傳銷公司花錢請寫手寫的業配文或業配新聞。



中國大陸目前正在全力掃蕩傳銷。但民主法治的台灣卻縱容傳銷危害台灣


中國大陸目前正在全力掃蕩傳銷。但民主法治的台灣卻縱容傳銷危害台灣。就如同慶雲的作法就是徹頭徹尾的老鼠會的作法,獲利79億元,又沒有違法。一大堆的人加入傳銷,傾家蕩產、妻離子散,但還是不斷的有傳銷公司成立,原因即在於錢太好賺了。但問題在於法律的宗旨不是要保護善良百姓,免於被害。但實際上,只要懂得鑽法律漏洞,這些不法的奸商,還是能夠獲利幾拾億。捫心自問,傳銷在台灣發展了三十多年,到底對台灣有什麼貢獻?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