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銷組織裡的每個人被要求發展5個新成員,每個新成員再發展5人,只要重複13次,就會超過地球的總人口。因此這在本質上不可持續,尤其是處於底層的大多數人不可能獲利。
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稱如果通過多層次傳銷賺錢是基於發展人員和下線的銷售額,就很有可能是「金字塔騙局」。FTC網站公佈一份針對美國350家多層次傳銷企業的研究報告稱,99%參與多層次營銷的人面臨虧損。美國反傳銷專家羅伯特·菲茨帕特里克(Robert FitzPatrick)在2013年接受CNBC採訪時曾表示,僅在數學層面,如果傳銷組織裡的每個人被要求發展5個新成員,每個新成員再發展5人,只要重複13次,就會超過地球的總人口。因此這在本質上不可持續,尤其是處於底層的大多數人不可能獲利。傳銷商每年因傳銷損失超過100億美元,許多人耗盡了畢生儲蓄,債務纏身。
傳銷以「拉人頭」、「入門費」、「多層次」、「團隊計酬」為主要特徵。大多數傳銷公司的傳銷商將商品賣給「下線」的傳銷商而不是最終消費者
《禁止傳銷條例》第二條)直銷是合法經營行為,以「單層次」為主要特徵。傳銷是非法經營行為,以「拉人頭」、「入門費」、「多層次」、「團隊計酬」為主要特徵。大多數傳銷公司的傳銷商將商品賣給「下線」的傳銷商而不是最終消費者。FTC成員特瑞爾·麥克斯威尼(Terrell McSweeny)也撰文稱,國會應嚴厲打擊導致一些美國家庭傾家蕩產的傳銷組織,而不是對欺詐行為視而不見。
做傳銷沒有賺錢,卻在Facebook及Instagram等社群網站貼出名車照片,聲稱自己做傳銷,不到一年的時間,已經賺到千萬元以上的財富。這不是詐騙,又是什麼?
Facebook及Instagram等社群網站,有些傳銷商租名車拍照上傳到Facebook及Instagram藉以欺騙不知情的人,透過包裝自己是成功人士,招攬下線,再要下線大舉進貨、堆貨,賺取不正當的利益。在中國大陸做傳銷是非法活動,大陸將傳銷視為經濟邪教。做傳銷就是從事違法活動,所以要偷偷摸摸的做,因為被逮捕是要被判刑坐牢。但在台灣卻可以公然詐騙。如果明明沒有賺錢,卻在Facebook及Instagram等社群網站貼出名車照片,聲稱自己做傳銷,不到一年的時間,已經賺到千萬元以上的財富,才有能力買名車、住豪宅。但實際上卻是欺騙不知情的人加入傳銷的伎倆,這不是詐騙,又是什麼?
做傳銷不僅賺不到錢,接收偏差的觀念及價值觀。負債經營傳銷,下場就是賠更多錢
只有對傳銷不瞭解的人才會考慮加入傳銷,認為傳銷能夠賺到錢。但實際上,做傳銷不僅賺不到錢,接收偏差的觀念及價值觀。負債經營傳銷事業,最後的下場就是賠更多錢。所學到的觀念與價值觀,卻無法和社會主流價值相容,變成社會的邊緣人,這就是做傳銷對社會的危害。假設台灣制定法律,將傳銷視同違法,全面禁止傳銷。對台灣的GDP不會有任何的影響,因為傳銷是內需市場,沒有外銷,也不可能賺取外匯。傳銷產業在台灣是屬於可有可無的產業,但傳銷不斷使用欺詐的手法,騙人加入傳銷,灌輸偏差的觀念及價值觀,對社會不僅沒有任何的貢獻,反而危害到社會的安定。如果人人都做傳銷,都是以欺騙的手法騙人加入傳銷,藉此賺取團隊計酬。這個社會會變得更好,還是更壞,答案不言可喻。
傳銷的制度已經注定絕大多數的傳銷商是不可能賺到錢
很多做傳銷的人,用欺騙的說詞及手段遊說親朋好友加入傳銷,但實際上,自己並沒有賺到錢。所以才要騙親朋好友加入傳銷,大量買貨,但卻不覺得這有什麼過錯。反而認為自己是提供親朋好友一個賺大錢的機會。因為傳銷商被傳銷公司洗腦,灌輸許多偏差的觀念及價值觀。就算是將來退出傳銷,也會變成一個唯利是圖、自私自利的人,而不自知。傳銷的制度已經注定絕大多數的傳銷商是不可能賺到錢,因為傳銷商品價格昂貴,無法賣給終端消費者。只能夠賣給下線傳銷商。所以絕大多數的人加入傳銷是越做越窮,負債累累,但很少聽到做傳銷賺到巨額財富。假設拾萬人做傳銷,只有一個賺到巨額財富,但其餘的人全部虧錢,這種事業還需要考慮加入嗎?傳銷在大陸是違法行業,再加上逼死二位想要求職,誤入傳銷陷阱,最後被傳銷商逼死的大學生。有人專文以協作共治鏟除傳銷土壤為題,建議大陸官方加大掃盪傳銷力度,徹底鏟除傳銷。而民主法治的台灣,卻縱容傳銷危害社會。傳銷在台灣發展三十年,負評不斷,很多人誤入傳銷陷阱,不僅沒有賺到錢,反而接收偏差的觀念與價值觀。傳銷產業在台灣還有存在的價值嗎?
附註:
隨著互聯網的發展,網絡傳銷也開始崛起,並且與傳統的異地傳銷兩分天下。異地傳銷推崇的五級三階制和洗腦手法,在網絡傳銷中被棄用,取而代之的是新的獎勵體制和洗腦話術。
近兩年爆出的MMM金融互助平台、維卡幣、中券資本、善心匯、亞歐幣等傳銷新變種的代表,週期更短,涉及金額更大。比如在中券資本傳銷騙局中,一年多的時間就發展了20多萬會員,吸收傳銷資金40多億。這種新型網絡傳銷沒有實體項目支撐,用高收益、低門檻、快回報為誘餌,靠不斷發展新的投資者來實現虛高利潤。上下線的聯繫都通過社交平台,如果沒有人主動報案的話,也很難發現。由於新型的傳銷變種多在網絡上進行,它不限制人身自由,那些起初的受害者更容易變成組織者。有些人會認為以前算交了學費,但這是一種掙錢的方式,這也讓他們更難以離開傳銷。(摘自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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