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傳銷已經變質為精心規劃出組織圖和獎金制度,然後再找東西來銷售。而不是先有產品 再利用組織行銷。銷售的大多是成本很低、沒有獨特性、效果未知的產品
台灣的傳銷已經變質為精心規劃出組織圖和獎金制度,然後再找東西來銷售。而不是先有產品 再利用組織行銷。銷售的大多是成本很低、沒有獨特性、效果未知的產品。 卻有不成比例的價格,大部分消費者,覺得沒有那個價值。我之所以直接用傳銷來比喻,是因為傳銷在大陸視為違法的產業。但台灣卻還要特別區分傳銷和老鼠會的區別。有些傳銷公司就設計制度,規避拉人頭賺取獎金就是老鼠會,但如果每月重消,就不是老鼠會,而是銷售商品。所以加入傳銷時,就和信用卡每月扣款綁在一起,每月產品寄出,信用卡自動扣款,如果想要解約,還要到傳銷公司辦理解約手續。上線就會盡力說服想解約的傳銷商,不要解約。再加上傳銷商的上線都是親朋好友,雖然很想解約,但又顧及會傷害到親朋好友的情誼。還是勉強消費。
物以類聚,人以群分。傳銷商的價值觀和一般人不同,傳銷公司灌輸傳銷商,只要找到幾隻老鷹,發展下線,就能夠賺到大錢
傳銷做到後來,朋友會變成都是傳銷商,因為"物以類聚,人以群分"。傳銷商的價值觀和一般人不同,傳銷公司灌輸傳銷商,只要找到幾隻老鷹,發展下線,就能夠賺到大錢。成為富豪。但傳銷在台灣發展了三十多年,沒有人成為富豪。頂多是年收入上億元的有錢人。但這些做傳銷致富的有錢人,也是少之又少。如果中國大陸不要制定法律,禁止所有的傳銷都是違法。傳銷就可以做,道理很簡單,台灣拉人加入做傳銷的話術與手段,相當的厲害。而傳銷強調的就是發展組織,十三億人口的大陸市場,如果不要禁止傳銷,做傳銷就能夠賺到錢。因為傳銷就是金字塔式的騙局,把大陸十三億人口當作金字塔底端的老鼠,而台灣的傳銷商是金字塔頂端的老鼠,做傳銷自然就能夠賺到錢。
傳銷在台灣已經是夕陽產業。如果有人不斷強調他的人生使命就是要幫助更多的人獲得成功,成為富豪。這個人不是騙子就是傻子
沒有了十三億人口的大陸市場,只依靠2300萬人口的台灣市場,再加上傳銷在台灣的負面形象及口碑。很多人排斥傳銷,討厭傳銷。認為傳銷就是騙人加入,但賺不到錢的事業。所以,這些年傳銷產業的營業額逐年滑落。傳銷在台灣已經是夕陽產業。如果有人不斷強調他的人生使命就是要幫助更多的人獲得成功,成為富豪。這個人不是騙子就是傻子。但傻子講話,本來就沒有人會相信。但騙子騙人還是會有人相信,否則騙子就不是騙子。而是瘋子。
台灣的傳銷公司設計的制度都是走法律漏洞,介於合法與非法之間。賣的是成本低廉,沒有療效的廉價商品。既便是廣告不實,誇大療效,處罰也極其輕微
朋友建議以我對傳銷的瞭解程度,可以去開課"反傳銷課程"。但傳銷在台灣已經是夕陽產業,大多數人都已經知道做傳銷賺不到錢。所以,也沒有必要特別開課演講"傳銷對社會的危害"。如果不是因為美國的301條款(傳銷在美國屬於合法的服務業。)台灣應該效法大陸的作法,制定法律如果採取“拉人頭”、“收取入門費”、“團隊計酬”等方式騙取他人財物,就要被判刑坐牢。至少對吸金公司會有震懾的效果。但台灣的傳銷公司設計的制度都是走法律漏洞,介於合法與非法之間。賣的是成本低廉,沒有療效的廉價商品。既便是廣告不實,誇大療效,處罰也極其輕微。但越是誇大療效,廣告不實的傳銷公司,營業額越好。原因很簡單,先用騙的方式,讓人相信傳銷商品可以治百病,而且是經過國際有名的醫療研究機構或是諾貝爾獎得主的背書與認證。如果消費者相信傳銷商品能夠治百病,再用話術及傳銷制度,誘使傳銷商加入及購買產品,並且要新進傳銷商簽訂契約,與信用卡綁約每月自動扣款。再強調賺錢很容易,只要找二個下線,本錢就賺回來了。而且這是一個既助人又能夠賺錢的事業。
不要花時間去聽傳銷事業說明會,做傳銷就是要臉皮厚,心腸黑,不要在乎親朋好友的死活,如果你是這種人,就可以考慮做傳銷
以前,我始終不明瞭,為什麼人這麼好騙。但自從研究過人性心理學,明瞭到傳銷的話術及制度,都是經過精心的設計。一般人初次經歷傳銷洗腦的過程,很容易受騙上當。我不是一開始就懂得傳銷的所有伎倆,而是經歷不斷被騙的過程,產生強大的抗體。已經百毒不侵(傳銷對我來說就是毒品)不要考慮做傳銷,不要花時間去聽傳銷事業說明會,做傳銷就要臉皮厚,心腸黑,不要在乎親朋好友的死活,如果你是這種人,就可以考慮做傳銷。
附註:醫學營養治療是一門非常複雜的學問,必須先有基本的生物化學生理等知識,然後進階的各種營養學之後,經過臨床的實習,國家考試,才能拿到執照。在執業後,又會根據不同的專業在做進修。而且他們必須了解不同食物的屬性,了解病人習慣,了解病人想法,共同商量之後才能提出適合病患的解答。結果一個只上了幾堂課的直銷員,他說他的營養知識勝過這些真正有實戰經驗的營養師,叫你不要聽營養師建議而去聽他們的飲食見解。(摘自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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