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2日 星期三

傳銷賺錢的套路

針對榮騰網路行銷公司負責人涉違法吸金遭聲押,公平會今日指出,為維護傳銷商權益,已要求該公司,若有傳銷商辦理退出退貨,應在解除、終止契約後30日內辦理退貨還款。公平會解釋,榮騰公司雖於100年1月報備從事多層次傳銷,銷售營養保健、美容保養品、衣著與飾品及清潔用品等,但報備只是從事傳銷活動前應履行的法定義務,並不代表他的一切行為就是合法。

桃園市榮騰網路行銷公司涉嫌從2014年2月起,透過多層次傳銷宣稱連續購物7年並拉人入夥,就能有26倍的超高獲利,吸引萬餘民眾投資,涉嫌吸金逾40億元。桃園地檢署接獲檢舉發動搜索、約談,昨將該公司負責人陳為榮聲請羈押獲准,另扣押98個相關帳戶及23筆房地產,資金與不動產價值估計至少逾3億元。檢方調查,榮騰公司去年營業額就超過20億元,陳為榮(55歲)設計「三角矩陣」投資報酬率的計算方式,還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專利,以「母球、子球、公球」的話術,與妻子陳宥騏(50歲)等幹部聯手,利用公開說明會、交流網路、網路媒體,向民眾誆稱每月購買4200元商品,並加入會員,就能獲贈1顆母球,之後每個月再花4200元購物,就能獲得1顆子球、加送1顆公球,再依是否拉人加入等條件,7年後最高可領回396萬元。(摘自網路)




"傳銷是21世紀最大的騙局"如果有人找你去聽傳銷說明會、網路行銷研習會、資金盤、旅遊傳銷、購物返現傳銷等,都不要考慮直接拒絕熟人的邀請。原因即在於世上不存在所有人都賺錢的行業



"傳銷是21世紀最大的騙局",如果有人找你去聽傳銷說明會、網路行銷研習會、資金盤、旅遊傳銷、購物返現傳銷等,都不要考慮直接拒絕熟人的邀請。原因即在於世上不存在所有人都賺錢的行業,有人賺錢,就一定有人賠錢。如果購買產品的顧客,百分之九十幾都是公司的傳銷商,試問要如何讓所有的傳銷商都能夠賺錢呢?說穿了,新進傳銷商只是傳銷公司的消費者,而不是經營者。下線買的越多,上線賺的越多。傳銷公司為了讓傳銷商重銷(每月要達成基本的責任額,才能夠領取組織獎金)設計了許多的制度,例如榮騰網路行向民眾誆稱每月購買4200元商品,並加入會員,就能獲贈1顆母球,之後每個月再花4200元購物,就能獲得1顆子球、加送1顆公球,再依是否拉人加入等條件,7年後最高可領回396萬元。這不就是一般傳銷公司要傳銷商每月一定要重消的傳銷套路嗎?




傳銷公司可以在沒有任何理由的情況之下,終止或開除傳銷商會員資格。例如:不積極參與傳銷訓練課程,打擊傳銷商士氣、加入其他傳銷公司,對傳銷公司沒有忠誠度,所以傳銷商所謂的非凡的自由與財富,只是宣傳的伎倆,沒有任何的參考價值



如果傳銷公司賣的是耐久財產品,設計日式的傳銷制度,強調升級後,組織獎金永不歸零,假設耐久財產品的傳銷價格是三萬元,一次性的購買二十套傳銷產品,就能夠升級到最高等級的傳銷商,將來你只要找人加入傳銷購買產品,就能夠抽取百分之40以上的零售及組織獎金。賣三萬元的傳銷產品,就能夠賺取一萬二仟元以上的零售及組織獎金。如果賣的是消費性商品,就採用美式的傳銷制度,業績每月歸零,但要求會員加入傳銷之後,要簽立信用卡購物,每月自動扣款。就如同榮騰網路行銷的詐騙伎倆,每月購買4200元商品,只要拉人加入傳銷,就能夠抽取組織獎金。但絕大多數人加入傳銷,都賺不到錢,原因傳銷的形象敗壞,傳銷產品性價比過低,再加上要求每月重銷,否則領不到組織獎金,在這種嚴苛的條件限制之下,做傳銷很難賺到錢。傳銷公司可以在沒有任何理由的情況之下,終止或開除傳銷商會員資格。例如:不積極參與傳銷訓練課程,打擊傳銷商士氣、加入其他傳銷公司,對傳銷公司沒有忠誠度,所以傳銷商所謂的非凡的自由與財富,只是宣傳的伎倆,沒有任何的參考價值。




傳銷公司設計制度利用人性自私及貪婪的本性,獲取巨大利益,最終的結果是只有極少數的人賺大錢,絕大多數的人都賠錢的龐氏騙局



新進傳銷商加入傳銷,要每月固定消費基本責任額,才有領取組織獎金的資格。辛苦的經營幾年,好不容易建立自己的組織網,領取傳銷組織獎金。但只要傳銷公司隨便找一個理由,就可以開除或終止傳銷商的資格。而且做傳銷沒有勞基法保障,也沒有退休金或退職金。被開除傳銷商資格,就如同宣判死刑,多年的努力經營,全部成為泡影。這就是做傳銷的下場。對傳銷抱有不切實際的憧憬與幻想,大多是對傳銷的運作不瞭解的外行人,如果你真的瞭解傳銷的組織運作與賺錢模式,就絕對不會考慮加入傳銷,因為傳銷說穿了,傳銷公司設計制度利用人性自私及貪婪的本性,獲取巨大利益,最終的結果是只有極少數的人賺大錢,絕大多數的人都賠錢的龐氏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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