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27日 星期四

李妍瑾與小黃司機賀業輝互毆案 均判拘役


難道醫生除了醫療專業知識之外,連最基本的法律常識都不具備嗎? 


李妍憬小黃司機互毆案 均判拘役,台北地院今天宣判,李妍憬拘役40天,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須支付公庫5萬元;賀男拘役70天,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小黄賀姓司機被法官判得比較重,Lion Han網友以戲謔的文字留言,"演藝人員, 夠專業! 相形之下, 司機不夠專業」"留言網友Lion Han是醫生,按理說,醫生給人的印象,就是知識水平很高,應該不可能對一件是非對錯,如此清楚的傷害案件,卻用嘲諷、戲謔的文字寫出這段留言,但Lion Han網友,在現實社會的職業卻是醫生,難道醫生除了醫療專業知識及技術之外,連最基本的法律常識都不具備嗎?


傷害罪不是公訴罪,只要雙方當事人私下和解,就可以結案

傷害罪不是公訴罪,只要雙方當事人私下和解,就可以結案。但小黄司機賀業輝堅持要50萬元的索賠金,才肯和解。大多數的網友支持小黄司機賀業輝毆打女藝人李妍瑾,認為公眾人物先動手打人,就是不對。 卻沒有去追究小黃司機賀業輝過往的惡行劣跡。所以小黄司機賀業輝認為可以藉機要求索賠。但這件雙方互毆事件,和幾年前Makiyo狠踹司機的情況完全不同。Makiyo和友人只因為細故,狠踹計程車司機。而我也認同輿論強烈批判Makiyo狠踹司機的行為相當可惡,Makiyo也因為狠踹計程車司機案件,導致演藝事業全毀。



小黄司機賀業輝不僅打人,還要求五十萬元和解金,才肯和解


但小黄司機賀業輝身形高大,體型壯碩。所以和女藝人李妍瑾互毆,可說是佔盡上風。把女藝人李妍瑾打得趴在地上。從影片即可看出是雙方互毆,這件雙方互毆、互告傷害案件,本來很好處理,因為傷害罪是自訴案件,只要雙方同意和解,不要互控傷害,就可以結案。但司機賀業輝卻堅持向李妍瑾索賠五十萬元和解金,才願意和解。原因即在於Makiyo狠踹司機案件,最後結果是Makiyo付200萬、友寄隆輝付100萬與司機達成和解。所以小黄司機賀業輝不僅打人,還要求五十萬元和解金,才肯和解。原因即在於他認為一定可以拿到錢。為什麼雙方互毆、互控傷害案件,但法官卻判司機賀業輝比較重的刑期。原因即在於法官及檢察官都看出來,小黄司機賀業輝就是想要錢,所以才堅持不願意和解。而且狡辯他如果真的要動手打人,情況就不是如此。女藝人李妍瑾絕對是遍體鱗傷。只因為他只是防衛,所以女藝人李妍瑾才沒有受到什麼傷害。這是什麼思考邏輯,影片清楚顯示是兩人互毆,計程車賀姓司機, 因身材高大、體型壯碩,佔盡上風。還自認為是自衛不是互毆, 要求索賠金50萬元才肯和解。所以檢察官才在起訴書中,建議法官對計程車司機賀業輝從重量刑。

法律案件,不是誰先打人,就會被判刑比較重。而是依據實際情況來論定


藝人不應被無限上綱、需索無度索賠。計程車賀姓司機,打人還要求50萬元索賠金,才願意和解,就是認為對方是藝人身份,可以無限上綱,藉機索賠,從中得利。竟然有人認為法官判決不公,但法律案件,不是誰先打人,就會被法官判比較重的刑期。法官是依據實際情況及法律條文來判決案件。而法官判決計程車司機賀業輝比較重的刑期,原因僅在於事後的態度。不僅沒有悔悟之心,還想要藉機要錢。如果讓這種人得逞,社會還有天理嗎?


備註:2014年6月29號下午五時,三民路的巷弄內,占據車道還嗆聲,最後賀姓司機轉身繼續進去餐廳用餐,完全不理會佔據車道擋住後方來車,態度相當惡劣



以下為新聞摘錄
藝人李妍瑾與小黃司機賀業輝爆發街頭衝突,雙雙被檢察官依傷害、公然侮辱罪起訴。法院審理時,李妍瑾認罪,賀業輝不認,檢察官根據犯後態度各別求刑,請法官判李緩刑,對賀從重量刑;台北地院今天宣判,李妍瑾判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4萬元,緩刑2年,向公庫支付5萬元,賀業輝判拘役70日,得易科罰金7萬元。可上訴。

偵查到審判,李妍瑾一再表示既然雙方有錯,希望都能撤告,不過,賀業輝堅稱自己才是被害人,且要求和解金從50萬元降到15萬,李都不答應;法官勸和,「這小案啦」,並在今年5月特別加開2次庭期,傳喚李、賀單獨出庭,最終沒有撮合讓官司不經宣判落幕。

李妍瑾今年5月11日單獨出庭,得知上一庭賀業輝不肯讓步,於是轉守為攻,向法官表示賀只是想要錢,李說,如果賠錢,賀還會做同樣的事,「這樣我就沒有辦法對社會交代」,李妍瑾甚至說「賀應該受法律制裁」。

互毆風波的真相,因當事人各說各話,演成「羅生門」;法官秀出證據,在辯論庭勘驗蒐證光碟,紀錄顯示賀載客一開始口氣就很差,讓李妍瑾、同車女友劉謙柔害怕,賀後來將車停靠路邊,雙方再爆口角,肢體衝突也升高,李妍瑾除面對體型不小的賀業輝攻防,不忘兼著保護劉謙柔,頗有俠義感。

辯論終結,李妍瑾對檢察官指控動手打人、以三字經辱人全部認罪,賀業輝否認打人,對於光碟清晰顯示他飆罵髒話,仍辯說「是自己在與自己說話」,否認辱罵李妍瑾。

李妍瑾去年10月30日凌晨在台北市東區和劉謙柔搭乘賀業輝的排班計程車,因不滿賀業輝緊急煞車後又大腳油門,雙方發生衝突,事後2人互告,劉謙柔也對賀提告傷害,但審判中撤回告訴案,法官因此實質審理李妍憬、賀業輝2人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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