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傳銷”一詞的官方定義限於非法的傳銷活動,是一種經濟犯罪罪名。這一類非法傳銷包括多層次直銷和層壓式推銷。與一些其他國家不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所有的多層次直銷行為都屬於非法的傳銷。(摘自網路)
傳銷VS老鼠會
在台灣談到傳銷,還要區分合法的傳銷公司及老鼠會。台灣的法律,多層次傳銷屬於報備制,所以只要向公平交易委員會報備,就可以經營傳銷,一旦被人檢舉,只能夠以詐欺、違反銀行法及登記產品不符合規定處罰傳銷公司,所以台灣的傳銷沒有所謂的合法或違法的問題,全部都是報備制。在中國大陸只要做傳銷,都是非法活動,所以必須偷偷摸摸的做,是見不得光的事業。但在台灣做傳銷沒有合法或非法問題,因為屬於報備制。可以堂而皇之的在Facebook社團及line群組推廣傳銷活動。原因即在於在台灣做傳銷沒有違法問題。這就是民主台灣與共產中國的區別。
傳銷產業在台灣經營三十年以上,負評不斷
在民主台灣做傳銷,就算是把人害到傾家蕩產、家破人亡的地步,處罰也不重。但在共產中國做傳銷,只要詐騙金額超過50萬元人民幣,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財產還要充公。但我卻很欣賞中國大陸的作法,原因即在於傳銷產業在台灣經營三十年以上,負評不斷,絕大多數的傳銷商不僅賺不到錢,賠上了時間與金錢,而且被傳銷不斷洗腦的結果,價值觀與想法和社會主流思想格格不入。傳銷做久的人,積非成是。明明是害人的產業,卻振振有詞,所作所為是助人脫離貧窮,獲取賺大錢的機會。賣商品的傳銷賺錢不易,資金盤(靜態收益及動態收益、拆分、雙軌制)應運而生。強調可以輕鬆賺錢。只要投資30萬,再拉三個人加入,也是投資30萬。透過複製、倍增,要賺取月收入百萬元以上的收入,是極其容易做到的事情。但這種人拉人、賺取人頭費的作法,不就是老鼠會嗎?台灣有二百多萬的傳銷商,直言批判傳銷及資金盤是吸金騙人的事業,就得罪了二百多萬張選票。所以政客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不敢得罪選民。可憐的是善良的老百姓,不斷被周遭的親朋好友洗腦,或被迫去會場,聽OPP創業說明會。
安麗的傳銷獎金制度最差,營業額卻是最高,這說明什麼
2016年李開復在Facebook 公開發文批判捷斯謊稱李開復代言捷斯商品。上網搜尋傳銷,就可以看到許多對傳銷負面評價的報導與評論。但還是有許多人做傳銷,認為做傳銷可以賺到錢。但問題在於傳銷已經在台灣經營三十年以上,但零售市場占有率卻停滯不前,原因何在?為什麼周遭的親朋好友做傳銷,但你卻找不到做傳銷賺錢的案例。但如果要找做傳銷或資金盤,做到積蓄被騙光、破產跑路的例子,卻比比皆是。傳銷的負面評價不斷,仍然有人認為傳銷可以做。只要用正確的方法從事傳銷,還是可以賺到錢。傳銷的問題在於商品價格太貴,沒有持續消費的價值。商品才是傳銷能否永續經營的關鍵因素,而不是制度。在傳銷產業,獎金制度最差的是安麗,但營業額最高的傳銷公司卻是安麗。營業額100多億,佔台灣傳銷營業總額的八分之一強。而安麗的商品是傳銷產業口碑最好的少數公司。但安麗的傳銷獎金制度卻是最差。這又說明了什麼?
傳銷公司全面撤離中國大陸市場,安利轉型成為加盟店,卻在中國大陸經營得有聲有色
為什麼中國大陸全面禁止傳銷,惟有安利(台灣是安麗)轉型成為加盟店,卻在中國大陸經營得有聲有色。而其他的傳銷公司卻全面撤離中國大陸市場。商品如果具有競爭性,就算是改變銷售通路,商品還是可以銷售給純粹消費者。但其他傳銷公司,一旦改變通路,商品就無法銷售,這又代表什麼?傳銷的許多商品,是經不起市場的競爭。因為傳銷賣的不是商品,而是發財夢。所以傳銷商品是什麼,並不重要。重要的是獎金制度有多高。設計一套完美無缺的獎金制度,但賣的卻是毫無價值的商品。訴求的重點是是“搶先機、卡位“。因為絕大多數人都沒有加入這家傳銷公司,一旦你最先加入,所有沒有加入的人,都是你的潛在下線。以這個為誘因,唆使對傳銷沒有正確認知的人加入傳銷。但這些強調卡位的傳銷公司,在幾年內幾乎全部陣亡,原因在於商品沒有購買的價值。傳銷能做或不能做,考量點不是獎金制度,有多少人加入,而是商品有沒有市場競爭性。如果你只是純粹的消費者,你會不會購買商品,這才是傳銷能否永續經營的關鍵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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