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落格寫文多年,深刻體會到部落格是公開日誌,不是私人日記。如果提出爭議性的論點,反而讓自己不得安寧。如果真的不吐不快,就用隱藏的方式,盡情發表自己的觀點。不要公開發表,因為文章一旦上傳到網路,所提出的論點就會被人看到,就算是自己只是純粹發表觀點,不想招惹爭議。但還是有人會強烈抨擊,藉機引發、擴大爭端。所以寫的越多,越流暢,只是替自己招惹無謂的爭端,沒有什麼好處。
對於網路虛擬人氣,我看得相當的淡泊,因為「譽之所至,謗亦隨之」,有些人會藉著攻擊人氣旺的網友,提升自己的人氣。這就是人氣的代價。想要快樂寫文,就要低調寫文。文章越沒有人看,招惹爭議的機率越小。
我再一次強調我的論點,部落格是公開日誌,不是私人日記。就算是自己只是提出不同的論點,不想招惹爭端,但還是有些惟恐天下不亂的好事之徒,藉機擴大爭端。一旦爭端越鬧越大,這些人就像縮頭烏龜,躲起來不敢強出頭,反而讓當事人受到更大的傷害。因為越多人參與爭端,就如同即將熄滅的柴火,因為不斷投入木柴,火勢才會越燒越大。但如果沒有人加入聲援、討論,爭端也就難以持久、擴大。
但就是因為寫了多年的部落格,打了一年多的筆戰,告了三位網友妨害名譽及毀謗,我才更加體會到為什麼李敖好訟,不斷的跟人打官司。這是一種保護自己的方式。因為有些人是欺善怕惡、恃強凌弱之徒,越不好招惹,欺善怕惡之徒,就越不敢隨意招惹。但如果表現的過於溫和,就會被欺善怕惡之徒一再的欺凌。如果不是在部落格打了一年多的筆戰,告了三位網友毀謗,讓網友意識到我並不好惹。不敢隨意招惹。如今才能夠不受干擾的盡情寫文,就算是瀏覽率並不高,並沒有影響到自己寫文的心情,畢竟寫文就是要讓自己開心,而不是為了虛擬又不切實際的名聲及人氣,反而讓自己寫得不得安寧,心情或多或少也因此受到影響,對我來說這是因小失大,得不償失的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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