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灌window98系統,必須先插入3.5吋的磁碟片,進入DOS之後輸入指令,再插入window 98光碟片重灌系統。但現在只要插入隨身碟即可安裝系統。 以前要看影片,電腦必須插入DVD光碟片播放影片,但現在只要連結網路即可觀看影片。以前電腦都是單機作業,很少連網。現在電腦連網是必備條件,買了電腦不連網,會覺得很奇怪。以前的郵箱容量是2M,現在的郵箱容量動輒是十幾G的郵箱容量。以前必須使用電腦才能上網,現在很多人是用手機或IPAD上網。以前用C D聽音樂,現在用影音串流聽音樂。以前看紙本書,現在看網頁。以前找工作是看報紙,現在是用104 網站找工作。
這三十年網路及科技改變了人們的生活習性。以前電視及報紙掌控著輿論的走向,現在是自媒體時代,每個人都可以設立部落格或FACEBOOK表達自己的看法與意見。如今的電視及報紙已經很難操控輿論的走向,原因在於資訊傳播速度太快,新聞發生的第一時間,已經透過電視及網路傳播出去。只要有一支智慧手機,
每個人都是攝影記者,現場拍攝影片,直接上傳到網站,讓人觀看。就因為資訊取得太過容易,所以獲得資訊反而變成其次,而是如何篩選資訊才比較重要。將來的頻寬還會提升,4G的行動基地台再加上每秒1G的頻寬速率。上傳一部4G的影片,不用一分鐘。這在不久的將來,都會一一實現。商店生意越來越難做,原因在於消費者在商店拍照及識別碼掃描商品之後,上網去比價。只要價格稍貴,消費者就直接上網訂購,取貨與現場購買時間只差一天。但網路訂購的價錢卻比店家訂定的價格便宜許多。所以,街道上許多的商店都已經不堪虧損,倒閉、歇業。
書店、唱片行、DVD出租店,大多已經倒閉。很多的實體商店都已經把重心放在網路商店,因為網路不用付店租、水電管理費、及高昂的人事管銷費用。所以降低商品價格,還有利潤。但實體商店如果比照網路商店的訂價,根本就無法獲利。
前幾個月,我買了一台SONY PJ820的攝影機,攝影器材行訂價39900元,但我透過網路商店購買只付26000元。足足便宜14000元。因為網路商店是貿易商,利用平行輸入法進口攝影機到台灣,所以價格降低,還有利潤。但台灣的SONY代理商要付權利金給新力公司代理攝影機的經銷,再交由攝影器材店銷售,再加上攝影器材店也要賺一手,價格自然偏高。這就是現在生意為什麼這麼難做的原因。因為網路購物的好處就是到處比價。店家只要訂價稍貴,就已經註定商品賣不出去。試問,誰要多花一萬四仟元買同型號的攝影機。
我的想法就是典型的消費者心態,誰出的價格比較低,我就跟誰買。至於商家或廠商所說的理由,我一概不接受。因為商家要賺錢,是天經地義,同樣的,消費者要省錢,也是理所當然,沒有誰對不起誰的問題。所以消費者買東西是便宜了,但做生意也越來越難賺到錢,也是事實。這就是網路普及,所造成的低價時代的來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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