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27日 星期日

當詐騙遇上傳銷

台灣的傳銷公司只有報備或未報備,沒有合法的傳銷公司。台灣不敢全面禁止傳銷,最主要的原因來自於301條款,如果全面禁止傳銷,就會損及美國利益。會被美國已經違反301條款,被美國嚴懲



傳銷在大陸就是詐騙,在大陸中央電視台今日說法,就針對傳銷做了一檔節目,闡述傳銷對社會的危害。但傳銷在台灣卻是報備制,並沒有合法或非法的問題,任何人都可以開傳銷公司,只要向公平交易委員會報備即可。如果有人提告,就根據向公平交易委員會報備內容審核是否報備不實,再轉給有關單位處理。台灣的傳銷公司只有報備或未報備,沒有合法的傳銷公司。台灣不敢全面禁止傳銷,最主要的原因來自於301條款,如果全面禁止傳銷,就會損及美國利益。會被美國已違反301條款,被美國嚴懲。所以才會設計向公平交易委員會報備,採取不告不理的作法,所以才會有如此多的吸金詐騙事件,一而再的發生每當社會有人替傳銷辯護,認為大多數人誤解傳銷,事實上傳銷和老鼠會有本質上的不同。傳銷是賣產品獲得利潤,而老鼠會是找人頭加入抽取人頭費。




傳銷的制度,很容易變質成為老鼠會的經營模式。因為銷售產品賺錢太過辛苦,還不如用吸金詐騙手法,賺錢來得輕鬆



捫心自問台灣的傳銷公司,真正能夠做到傳銷商以銷售產品為主要的獲利來源,又有幾家。傳銷發展至今,目前的傳銷主流是雙軌制,強調賺錢輕鬆,沒有壓力。但雙軌制傳銷就是徹頭徹尾的老鼠會,但在台灣雙軌制依然大張旗鼓的吸金騙錢。難道台灣的主管機關不清楚雙軌制就是老鼠會?為什麼一定要等到有一堆的受害者,驚覺上當受騙,去檢舉或提告傳銷公司吸金騙錢,再來處理呢?近幾年,每年都有大型的傳銷公司涉及吸金詐騙,因為台灣法律對傳銷的寬容,只要向公平交易會報備,如果沒有人提告,就不能夠禁止雙軌制傳銷吸金騙錢。如果有人加入雙軌制傳銷公司成為傳銷商,我可以很負責的說,雙軌制就是老鼠會。就算是美國大型的傳銷公司在台灣成立分公司,也不要盲目相信外國的月亮比中國圓。因為賀寶芙在美國被人控告吸金詐騙,最後賀寶芙和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以二億元美金和解。如果賀寶芙合法經營,就和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打官司打到最後,證明自己的清白,又何需付出二億美金和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和解呢?NU SKIN被大陸的人民日報專文批判,廣告不實,編織發財美夢,騙人加入傳銷,吸金騙錢。最後NU SKIN只能夠全面退出大陸市場。事實上,傳銷的制度,很容易變質成為老鼠會的經營模式。因為銷售產品賺錢太過辛苦,還不如用吸金詐騙手法,賺錢來得輕鬆。




傳銷的本質就是詐騙。天下沒有不勞而獲,輕鬆賺錢的事業。所謂的複製成功模式,說穿了就是老鼠會,一個拉一個,最終還是會崩盤。如果有人找你加入傳銷,謹記"這是害你,不是幫你"



台灣和大陸對傳銷的看法,最大不同在於在大陸做傳銷是見不得光的事業,要偷偷摸摸的做。但在台灣卻可以在公眾場所,以詐騙的手法騙人加入傳銷。就算是你說得多麼離譜,也不會有人阻撓。只要報備就可以宣稱是合法傳銷,只要有幾位傳銷商加入Line群組,就可以在Line群組為所欲為,找人加入傳銷。如果不認同傳銷商的作法,就會被攻擊、誣蔑,只得退出Line群組。我不是對傳銷不瞭解,才會批判傳銷,而是對傳銷太過瞭解,才會批判傳銷,因為傳銷的本質就是詐騙。天下沒有不勞而獲,輕鬆賺錢的事業。所謂的複製成功模式,說穿了就是老鼠會,一個拉一個,最終還是會崩盤。如果有人找你加入傳銷,謹記"這是害你,不是幫你"。




附註:301調查是美國“1974年貿易法”的一項條款。根據該規定,美國貿易代表可以對外國法律,政策或做法進行調查,與有關國家進行磋商,並決定是否採取提高關稅,限制進口,停止執行有關協定等報復措施。對於遭受301條款貿易調查的對象國來說,他們可能面臨著出口商品丟失美國市場份額的風險,進而影響本國的就業和經濟發展。(摘自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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