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4日 星期三

讓自己成為沈睡的獅子

有些人很懂得包裝,口才很好,很會忽悠。你問他的問題,問東答西、轉移話題,永遠得不到正確解答。如果你本身沒有概念,很容易被這些人的外在形象及包裝所矇騙


有些人很懂得包裝,口才很好,很會忽悠。你問他的問題,問東答西、轉移話題,永遠得不到正確解答。如果你本身沒有概念,很容易被這些人的外在形象及包裝所矇騙。這也就是今年八月檢察官以詐欺罪起訴,涉嫌詐騙的十二位靈骨塔銷售員,這十二位詐欺嫌犯,每個人都購買百萬元以上的名車,包裝自己是成功人士。而他們就是依靠營造自己是成功人士,假好心關懷退休公教人員,趁機誘騙、慫恿退休公教人員投資、購買不能夠轉賣的靈骨塔。退休公教人員不僅投入畢生積蓄購買靈骨塔,靈骨塔銷售員還唆使退休公教人員,辦理信用貸款,借錢加碼投資。這些詐騙嫌犯,走法律漏洞,認為銷售靈骨塔是買賣交易,就算被害人去法院提告,他們也能夠逃避刑責處分。但因為靈骨塔不能夠轉賣,所以只要以投資名義要顧客購買大量的靈骨塔位,就已經觸犯詐欺罪。

現代人一定要知法、守法。法律不是保障所有的人,而是保障懂得法律的人


現代人一定要知法、守法。法律不是保障所有的人,而是保障懂得法律的人。例如借錢給別人,沒有簽立收據或本票,如果對方賴帳不還錢,借錢給別人是無法以法律訴訟討回債務,因為法律是講求證據,而不是心證。但通常會借錢給別人,都是因為對方是至親好友,或是先前累積良好的信用,不會賴帳不還,礙於情面,才會借錢給别人。但借錢給別人,就要有心理準備,這筆錢可能要不回來。如果不好意思不借,就要簽立保管條,事先言明保管日期,有第三人證明,辦理公證。一旦對方賴帳不還,可以用公訴罪提告對方侵佔。也許有些人認為借錢給別人,還要對方簽立保管條,未免太過苛刻。但只要借錢給別人,就必需有心理準備,也許永遠要不到錢。如果借錢的人,覺得麻煩,就不要借。但如果借了之後,賴帳不還,借錢的人,也知道侵佔是公訴罪,判刑很重。但如果是簽立收據或本票,這是民事官司,只要對方名下沒有資產及存款,就要不到錢,借錢的人,也不會被判刑坐牢。這就是為什麼借錢給別人,雙方要簽立保管條的原因。

網路時代不僅要懂得法律,也要懂得媒體操作。不要怕別人覺得自己難搞,原因在於”人善被人欺,馬善被人騎”別人覺得你不好惹,就不敢隨意招惹於你


過去的時代,處理事情,如果不懂得法律,使用黑社會的處理方式,恐嚇、威脅、脅迫被害人,不僅要被黑社會抽取高額佣金,而且容易觸犯法律。但如果懂得法律條文,就能夠保障自身的權益不受損害。網路時代,訊息很容易大量散播,不僅要懂得法律,也要懂得媒體操作。不要怕別人覺得自己難搞,原因在於”人善被人欺,馬善被人騎”別人覺得你不好惹,就不敢隨意招惹於你。不要讓自己成為惡霸,但要讓自己看起來像個沈睡的獅子,不能招惹。以前我不理解李敖的作法,但年歲漸長,對李敖的行事風格及作法,越來越瞭解。許多人討厭李敖,看不起李敖,但這些人不管如何討厭李敖,都不敢隨意招惹李敖。原因在於李敖能寫文,敢告人,又懂得法律條文及媒體操作。得罪李敖,會讓自己徒增困擾,所以盡可能不招惹李敖,才是上策。

李敖認為"打官司重要的不是結果,而是過程"。盡可能營造打官司過程的不愉快,就算是官司敗訴,也達到打官司的目的。


李敖曾經提及有些人認為打官司就是要勝訴,其實不然。李敖告人無數,而且大多數都是敗訴,但被李敖提告的人,卻很怕和李敖打官司,因為李敖會不斷的提告。讓被告的人不得安寧,李敖認為"打官司重要的不是結果,而是過程"。盡可能營造打官司過程的不愉快,就算是官司敗訴,也達到打官司的目的。所以,當你懂得法律條文及媒體操作,再加上會寫文,就已經具備強大的反擊能力。別人不敢招惹於你,自然就能夠開心寫文,想寫什麼,就寫什麼,不會受到不必要的困擾或干擾。要讓自己成為沈睡的獅子,讓別人不敢招惹。而不是溫馴的綿羊,企求對方的善意,不來招惹。兩者之間的區別之處,戰與不戰,獅子擁有主動權,綿羊卻只能被迫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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