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經審理查明,維卡幣傳銷組織系境外向中國境內推廣虛擬貨幣的組織,傳銷網站及營銷模式由保加利亞人魯婭組織建立,服務器設立在丹麥的哥本哈根境內,對外宣稱是繼“比特幣”之後的第二代加密電子貨幣。維卡幣公司未在中國內地依法設立公司或分支機構,維卡幣不是由國家貨幣主管部門發行,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維卡幣組織的經營其實質是以投資虛擬貨幣為名,要求參加者繳納一定費用獲得加入資格,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以直接或間接發展人員數量作為計酬和返利依據,將上述計酬和返利以分期支付方法進行發放,以高額返利為誘餌,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而騙取財物。(摘自網路)
傳銷在大陸是違法組織,在大陸做傳銷是見不得光的行業,傳銷首謀及高階傳銷商被抓到是要被判刑坐牢,但在台灣卻變成助人成功賺大錢的事業
傳銷在大陸是違法組織,在大陸做傳銷是見不得光的行業,傳銷首謀及高階傳銷商被抓到是要被判刑坐牢,但在台灣卻變成助人成功賺大錢的事業,傳銷商在Facebook及Line群組公然詐騙,展示豪宅、名車,強調只做了半年的時間,月收入已達6位數字,這都是因為公司有一套成功有效的複製模式,所以才能夠在極短的時間賺取財富。明眼人一看便知,這都是謊言,目的是吸引一些涉世未深的年輕人主動聯絡進行詐騙。如果在大陸的微博或微信公然詐騙,早就被執法單位調查約談。但在台灣公然詐騙沒有任何風險,除非有人提告,否則台灣是不告不辦,就算是詐騙再多的錢,如果沒有人控告,也不會有事。傳銷在台灣是報備制,但傳銷組織卻公然說謊,強調公交會登記,就是合法傳銷。台灣的傳銷組織發展三十多年,害慘了多少人。每年都有傳銷公司破產倒閉,有些傳銷商做傳銷做到負債累累、身敗名裂,最後為了躲避債主的討債不見人影。這些做傳銷做到負債累累的高階傳銷商,就是因為大量進貨、堆貨,營造賺錢的假象,意圖矇騙不知情的親朋好友複製所謂成功模式"大量進貨及堆貨"。但因為組織發展不順利,所以做傳銷才會做到負債累累的慘況。
傳銷的本質就是發展下線,但因為產品沒有競爭力,產品價格昂貴。所以傳銷發展至今,己經三十年以上的時間,在全球各地負評不斷
傳銷的本質就是發展下線,但因為產品沒有競爭力,產品價格昂貴。所以傳銷發展至今,己經三十年以上的時間,在全球各地負評不斷。大陸及韓國禁止傳銷,台灣是報備制,並沒有合法。就因為台灣法律是不告不辦,傳銷產業還是如同老鼠一般存活下來。繼續的危害社會。如果傳銷對社會有貢獻,很多人因為做傳銷賺到財富,傳銷就會成為世界最大的商業模式。但實際上,傳銷如今的處境就如同"老鼠過街、人人喊打"。不管是傳統傳銷或是網路傳銷,都不要考慮加入,原因就是做傳銷既賺不到錢,損害人際關係,可謂得不償失。很多人加入傳銷一段時間,因為賺不到錢,退出傳銷組織,這還算幸運。最慘的是聽信上線的慫恿,認為只要複製成功模式,就能夠在最短的時間之內,賺取財富。結果這些傳銷商買了一大堆貨,但賣不出去。就算是進貨價再便宜,都是損失。這也是傳銷會做到負債累累的原因。
不要做傳銷或網路傳銷,因為這是老鼠過街、人人喊打的產業。要開一家傳銷公司並不困難,關鍵是要如何詐騙比較困難。所以傳銷商品的成本價都是極其低廉,但卻以高於成本價幾拾倍的價格賣出。這在傳銷產業已經是司空見慣的事情
我常和朋友提及不要做傳銷或網路傳銷,因為這是老鼠過街、人人喊打的行業。要開一家傳銷公司並不困難,關鍵是要如何詐騙比較困難。所以傳銷商品的成本價都是極其低廉,但卻以高於成本價幾拾倍的價格賣出。這在傳銷產業已經是司空見慣的事情。更可惡的是虛擬貨幣傳銷,連商品都沒有,就是設計一套獎金制度,只要投資虛擬貨幣,要求參加者繳納一定費用獲得加入資格,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以直接或間接發展人員數量作為計酬和返利依據,這就是後金養前金的金字塔騙局。但還是有很多人上當受騙,因為沒有崩盤前,所有投資虛擬貨幣的傳銷商都賺到錢。但絕大多數傳銷商賺到的只是紙上財富,看得到卻領不出來。如果不能夠做到臉皮厚、心腸黑,做傳銷是根本賺不到錢。但就算是做傳銷賺到錢,賺的都是親朋好友的錢,但親朋好友卻因為你的慫恿加入傳銷賠本經營。賺這種錢能心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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