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23日 星期二

網路傳銷是一個騙局

在涉及虛擬貨幣的刑事案件中,90%屬於利用虛擬貨幣進行層級推銷的傳銷案件,上百名涉案人員均以組織或領導傳銷活動罪被法院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雖然“亞洲幣”、“中華幣”、“米米幣”、“中富通寶幣”、“恆星幣”、“維卡幣”、“龍幣”、“U幣”、“善心幣”,還有德國某基金開發的二代虛擬貨幣“利物幣”等花樣繁多,令人瞠目結舌,但其中的傳銷“套路”,通常趨於一致。通常,犯罪分子會通過建立微信群、現場講解等方式,組織、領導以推銷虛擬貨幣,或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購買虛擬貨幣的方式獲得加入資格。此後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從下線處獲得返利,以高額回報為誘餌,引誘參與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

此次聯合整治行動,重點查處以下四類網路傳銷活動:一是以「消費返利」「資金互助」「虛擬貨幣」「投資理財」「網路遊戲」等為幌子的網路傳銷活動;二是假借「慈善」「扶貧」「創新」「均富」「軍民融合」等名義,故意歪曲國家有關政策的網路傳銷活動;三是侵害學生、低保、殘疾人員等弱勢群體的網路傳銷活動;四是跨境操縱實施的網路傳銷活動。同時,對於網路傳銷組織的核心成員、骨幹分子、「職業化」參與人以及協助轉移資金、提供網站設計和維護的違法犯罪人員,依法嚴肅查處。(摘自網路)

要辨別是不是網路傳銷並不困難,”只要以推銷虛擬貨幣,或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購買虛擬貨幣的方式獲得加入資格。此後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從下線處獲得返利,以高額回報為誘餌,引誘參與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


要辨別是不是網路傳銷並不困難,”只要以推銷虛擬貨幣,或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購買虛擬貨幣的方式獲得加入資格。此後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從下線處獲得返利,以高額回報為誘餌,引誘參與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傳銷就是銷售沒有價值或品質低劣但價格昂貴的產品,主要的客戶群都是傳銷商,就是傳銷。我不認為做傳銷能夠賺到錢,因為傳銷制度是鼓勵傳銷商發展下線,而不是銷售產品。所以銷售產品的獎金極低,再加上產品價格昂貴,根本就賣不出去。但如果用騙錢的思惟模式來看待傳銷的經營模式,就看得清清楚楚。把傳銷產品的價格抬到到數拾倍,制定誘人的獎金制度。用名人見證、顧客見證、高科技硏發技術等說詞誘使傳銷商大量進貨、堆貨賺取組織獎金。這就是傳銷的經營模式。




沒有銷售產品經驗的傳銷商,不瞭解銷售產品是一件極其困難的事情。再加上銷售的是沒有價值、價格昂貴的產品,更加困難。所以傳銷商銷售的不是產品,而是成功賺大錢的夢想



每當有人推薦加入傳銷,我就好奇傳銷組織發展三十年以上,負評不斷,大陸將傳銷列為違法組織,而台灣有一大堆人因為加入傳銷,導致傾家蕩產、家破人亡。卻還有人肯定傳銷對社會的貢獻,這讓我相當的不解與無奈。傳銷對社會是弊大於利,就算是全面禁止傳銷,經濟也不會受到影響。只有極少數人做傳銷能夠賺到錢,絕大多數人做傳銷都是賠本經營。沒有銷售產品經驗的傳銷商,不瞭解銷售產品是一件極其困難的事情。再加上銷售的是沒有價值、價格昂貴的產品,更加困難。所以傳銷商銷售的不是產品,而是成功賺大錢的夢想。傳銷商的銷售說詞就是強調只要把家中的日用品替代成傳銷產品,就能夠賺錢。把一百多元的牙膏替換成一仟多元的牙膏,就能夠賺取百分之10的零售獎金。假設你到超商購買一支100多元的牙膏,錢都被別人賺走了,你只是消費者,而不是經營者。但如果你加入傳銷,買了一支1000多元的牙膏,妳還可以賺100多元。買的越多,賺得越多。這就是傳銷的銷售說詞。但問題在於傳銷商以高於市面同類型商品拾幾倍的價格購買傳銷產品,就算是領到零售獎金,也抵不過花高價購買傳銷產品的損失。




不管是傳統的傳銷或是改變形態的網路傳銷,都不要考慮加入投資,因為都是騙局,目的就是以高額回報為誘餌,引誘參與者繼續發展他人加入組織,騙取財物



把自己當作是一個純消費者,如果將一般商品及傳銷商品作比較,你會想要購買傳銷商品嗎?如果在大賣場陳列牙膏,其他廠商將牙膏標價幾拾元到一佰多元的價格,還有特價活動。而傳銷公司將牙膏標價一仟多元的價格,就算是買一支牙膏送五佰元現金,也不會有人想要購買。道理很簡單,傳銷商品價格和同類型商品相比太過昂貴,已經是不爭的事實。傳銷公司的制度鼓勵傳銷商發展下線,就是把傳銷商當作消費者而不是經營者。所以做傳銷是越做越窮,而不是賺到財富。傳銷的弊病是很容易變質為老鼠會的經營模式,但因為傳銷產品沒有重複消費的價值,所以要在傳銷商剛加入傳銷,對傳銷還不瞭解的情況之下,慫恿傳銷商大量進貨、堆貨、排線,聲稱這是傳銷的成功複製模式。並且用一套無懈可擊的說詞來分析為什麼要大量進貨,原因在於可以賺取高額獎金,因為你已經是大批發商而不是小零售商,所以進貨價格也比小零售商價格要低。但如果產品賣不出去,用再低的價格進貨,都是損失。傳銷的銷售模式就是讓你產生好奇,認為賺錢好像很容易,但又不知道該如何賺錢。但看到其他傳銷商以名車代步,穿著名牌服飾,出入高級場所,就會產生心動。但加入成功組織的條件,就是先要投資一大筆錢,代表你的決心。但等到你投資一大筆錢加入傳銷,才發覺到原來是一場精心設計的騙局,如果要規避損失,就是找替死鬼。用同樣的銷售模式找人加入投資。這就是所謂的成功複製模式。不管是傳統的傳銷或是改變形態的網路傳銷,都不要考慮加入投資,因為都是騙局,目的就是以高額回報為誘餌,引誘參與者繼續發展他人加入組織,騙取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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