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賺錢是依靠”買賣資訊不對等”賺取資訊財。但網路發達後,要賺取資訊不對等的差價越來越困難。大陸iphone 7 plus 256G在剛銷售時,因為手機全部銷售一空,所以讓黑市有炒作的空間,一支iphone 7 plus 256G手機,開價二萬元人民幣。因為他們宣稱IPHONE 7的手機,要到明年清明節才有貨源。但打電話到蘋果公司去詢問,iphone 7 plus 256G手機,官方價格是7988元人民幣,只要線上用微信支付,三星期發貨。試問如果你是購買者,你會向黑市購買?還是向蘋果公司購買?
而這種情況是全面性的狀況,而不是特定行業才會發生的事情。舉例,過去電視產業是壟斷性產業,所以只要在電視台上班,不僅薪資比一般上班族高,而且年終獎金至少是加發六個月月薪以上。第四台興起,在電視台上班,收入沒有像過去那麼高,但還是比一般上班族的收入要好。但網路興起之後,電視台(包括第四台)的廣告收入每況愈下,越來越差。
2016年上半年,網路廣告收入是101億元,而台灣所有電視台廣告收入只有100億元。網路廣告收入已經超過電視台廣告收入。原因在於觀眾選擇收看節目的平台多了,再加上年輕人根本就不看電視,只看網路的視頻及新聞,所以廣告收入的銳減,是必然會發生的現象。所以電視台改變方法,用另一種形式的方式賣廣告。就是以節目包裝的方式販售廣告。放在冷門時段播出。但因為實在沒有多少人看,播出效果有限。就因為越來越多的人不再看電視節目。所以製播成本一再的縮減,節目製作品質越來越差,惡性循環的結果,就越來越沒有人看電視。這就是台灣電視台的困境。自然而然,電視台要招攬廣告,也更加的辛苦與困難。
如果沒有隨著時代的進步,不斷的替換過去舊有的思惟模式。就會被時代所淘汰。用什麼管道播放節目,不是重點。而是內容取勝。只要製作精良,受到觀眾的喜愛,就可以透過各種平台與管道銷售版權。可以製作戲劇賣給電視台、網路視頻業者、製播電影、做遊戲及周邊相關商品。而不是僅限於只能賣給電視台,賺取一種收入。
過去媒體資源匱乏,所以掌控媒體就等於掌控輿論。但現在自媒體興起,人人都能夠發聲。就算是掌控所有的媒體管道,也無法控制輿論走向。資訊越透明,人民所知道的訊息,和掌權者的訊息己經漸漸趨近。過去依靠政商勾結,賺取超高利潤的企業及政客,如今還想靠特權賺錢,已經越來越困難。
網路時代是微利的時代,因為消費者可以透過網路搜尋及郵件、通訊APP相互交流獲取資訊。所以商家只要價格賣得比別人貴,服務不好,訊息馬上就能夠經由網路擴散,一傳十、十傳百,很快就散播出去。因為消費者只要打關鍵字搜尋,或用通訊APP向朋友詢問,就可以在極短時間之內,得知許多的訊息,在這種情況之下,想要賺取超高利潤,已經是極為困難的事情。
就因為資訊對等,所以賣方才要改變思路,盡可能提供消費者正確的資訊,收取合理的價格。就算是你刻意隱瞞資訊,消費者也會透過各種管道,得知訊息。所以才要以誠信的態度做生意,透過口碑效應,建立客戶的信賴度,生意才能做得長久。這和過去只做一次生意,但盡可能收取高價的生意模式,是截然不同的經營思惟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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