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6日 星期四

修練品格、每天自省



「我必須改掉壞習慣、培養和建立好習慣,才能讓思想與行為一致。」18世紀美國著名的思想家、政治家、科學家班哲明.富蘭克林(Benjamin Franklin)道出了克服「知易行難」的不二法門,答案似乎那麼簡單,但是就連他自己也是用了一生的時間去追求。富蘭克林就覺悟到「習慣」的重要。他希望自己能隨時隨地不犯任何錯誤地生活,因此將必要或可取的行為,歸納為13項美德(13 virtues),並在每一項美德之後附上簡短的戒規,好讓自己的人格更臻完美。
而為了將這13項美德,徹底化為習慣,富蘭克林採取了一個很特別的執行方法:他不是全面地展開13項美德的修練,因為他認為這樣會分散注意力;而是「一次專注一項美德,等到該項美德做到通透,再進行下一項」,而且每天都會自省一天的所作所為,並將結果記在小冊子裡(摘自網路)

在西方國家,有二個議題是忌諱,不適合在公眾場合談論,一個是政治,另一個是宗教。原因在於涉及到意識形態及個人信仰,政治與宗教是持續不斷,灌輸的信仰與意識形態,很難在短時間之內,改變原有的政治意識形態及宗教信仰。

所以,為什麼在中國、日本、韓國及泰國大多是信奉佛教,美國以前是英國的殖民地,大多數人信奉基督教。歐洲國家是信奉天主教,中東地區大多數國家是信奉回教。信仰什麼宗教與地區性有很大的關聯。原因在於兒女都是跟隨父母的信仰,父母信仰什麼宗教,政治意識形態是什麼?也會影響兒女的政治意識及宗教信仰。

我是一個無神論者,但我肯定有宗教信仰的人。道理很簡單,一個虔誠的基督徒或佛教徒,心中有神明,就不敢做壞事。因為佛教強調因果,天主教或基督教,強調天堂與地獄。好人死後上天堂,壞人死後下地獄。就因為有宗教信仰,所以信仰虔誠的信徒,不敢做壞事,原因就在於"種惡因、得惡果",來世要償還前世所種下的惡因。

但不管是什麼宗教,最初的教義都是很簡單的,例如舊約聖經的十誡,是摩西聽到上帝的旨意,所寫出的文字。禪宗的"直指人心、不立文字"原意就是在生活中身體力行的實踐,不要被俗世的框框及條文所束縛。

懂再多的佛法或經文,如果無法在生活中實踐,還是空談。最明顯的例子就是林清玄,寫了壹佰多本有關佛法或禪宗的書籍,他自稱鑽研佛法已經三十多年。所以才能夠寫出一篇又一篇的好文,弘揚佛法。但林清玄又做了什麼?和妻子離婚後,立即與自己的學生結婚,婚後不到半年,就生了女兒。這代表林清玄對婚姻不忠實。

外遇問題爆發後,影響到林清玄書籍的銷售。林清玄又試圖把外遇的責任推諉到前妻身上,強調前妻患有精神病,他一直在包容前妻,而且前妻也堅持要和他離婚,他在不得已的情況之下,才不得不跟前妻離婚。但他的解釋無法獲得社會絕大多數人的認同,林清玄所寫的書從此在台灣滯銷。也因為在台灣混不下去,所以才跑到大陸去發展。這就是我強調的觀念,懂得再多的佛法與經文又如何?關鍵還是在生活之中,身體力行的實踐,而不是懂得太多,但做得卻太少,這就已經失去了學佛、修行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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